绿果小秘书 2014-12-16 21:29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绿果微博秩序,加强个人认证用户管理,绿果微博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绿果网使用协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绿果微博个人认证用户是指特定行业从业人员,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经微博确认后,拥有微博个人认证标识的微博用户。
第三条 个人认证用户因同一行为应受到《绿果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处理的,不影响同时受到本规定处理。
第四条 站方本条例拥有最终解释及执行的权利。
第二章 个人认证的获取
第五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微博用户可申请成为个人认证用户:
(一) 拥有绿果网帐号;
(二) 帐号头像不可为空;
(三) 关注数不低于300人;
(四) 粉丝数不低于300人;
(五) 至少有一个互粉橙v好友;
(六) 有发博内容且能体现活跃的真实个人;
第六条 微博用户可选择下列5种方式之一获取个人认证:
(一) 线上申请:用户通过联系在线管理员,提交真实的身份证明、职位证明信息进行申请;
(二) 专员邀请:由微博专员邀请;
(三) 站方邀请:由认证用户管理中心发送微博通知邀请;
(四) 个人推荐:由已获得个人认证的用户推荐;
(五) 机构推荐:已获得机构认证的用户推荐。
第七条 申请者及潜在个人认证用户在提交正式申请或通过标准渠道表达申请意向后,站方会通过3种方式查证申请者身份的真实性:
(一) 联系当事人:由微博专员联系当事人,确认身份信息,如有需要则请申请人补充身份证明材料;
(二) 微博站内联系:由@绿果小秘书 通过私信方式联系用户,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
(三) 联系机构:由微博专员联系当事人所在机构,由该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材料证明申请人身份;
如果站方认为申请者、已获得个人认证的用户身份存在不实的可能,也会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查证。
第八条 通过线上申请提交的认证请求或通过标准渠道表达申请意向后,通常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无论是否通过,申请者均会收到以私信方式发出的结果反馈。
第三章 个人认证用户的权责
第九条 个人认证用户与普通用户一样,享有《绿果微博社区公约(试行)》赋予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受到《绿果网使用协议》的保护和约束。
第十条 个人认证用户拥有V认证标识。
第十一条 个人认证用户拥有认证说明信息并在页面公开展示,个人认证用户可申请变更认证说明信息并有义务接受网友监督举报,认证说明信息需经站方审核通过方可变更,审核时间通常为2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个人认证用户可变更微博昵称。站方将不定期抽查昵称变更情况,不合理的昵称变更将被修复至变更之前的状态。
第十三条 认证用户不得通过非正常手段增加粉丝数量,否则站方将移除虚假粉丝。站方将不定期抽查昵称变更情况,不合理的昵称变更将被修复至变更之前的状态
第四章 个人认证的撤销
第十四条 在有效期内,用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主动申请撤销本人微博账号的个人认证。申请时需说明撤销理由,经站方审核通过后即可撤销。
第十五条 两种情况下,机构可干涉其雇员、成员的认证说明:
(一) 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材料,证明当事人已非该机构雇员、成员。
(二) 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材料,证明当事人确系该机构雇员、成员,且其发布的言论已构成对影响该机构合理声誉。
如当事人在变更认证说明后已不符合个人认证要求,站方将做出撤销个人认证的处理
第十六条 已取得个人认证的用户存在下述情况的,站方有权随时撤销个人认证:
(一) 经站方查证所认证身份虚假的;
(二) 认证帐户发布虚假活动的;
(三) 多次出现昵称不合理情况的;
(四) 一年内出现三次粉丝异常情况的;
(五) 严重违反《绿果网使用协议》和《绿果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的;
(六) 其他不符合个人认证标准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随着社区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为维护微博社区良好的网络秩序,站方可不断完善本规定并以最新的规定为准则进行个人认证工作。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同类规则即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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