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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总公司在湖北启动早籼稻托市收购
人民网: 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率先在湖北省启动,中储粮湖北分公司10家直属企业及74家委托收储企业, 7月22日起将在湖北省9个地级市、35个县市区开秤收粮,收储库点信息也正式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监督。
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收购执行期限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收购价格以2014年生产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每市斤1.35元,比上年提高0.03元。今年早籼稻托市收购继续由中储粮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实行统贷统还,同时由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共同设点、共同监督、共同验收,强化了三方共同监管责任,以确保托市政策顺利实施。
今年早籼稻托市收购仓容矛盾比较突出。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部署,中储粮总公司通过加快拍卖销售、跨省移库、腾仓压库、投资建仓,多措并举,努力缓解仓容不足矛盾,并加强与中央、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今年早稻托市,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结合2013年托市粮拍卖,优先安排仓容紧张的早籼稻主产区,腾出有效空仓容48万吨。从目前来看,湖北、安徽、广西三省的收储仓容可以得到基本保障,但湖南、江西的收购仓容依然十分紧张。
为落实托市政策,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共同确定了委托收储企业,布点科学合理,开展早籼稻托市收购,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严禁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打白条”以及以次充好、以陈顶新、转圈粮等问题。二是加强收购凭证管理,规范填写收购凭证,如实反映数量、质量指标及增扣量情况,严禁二次开单。三是严格控制入库质量,坚持质量第一,杜绝质量不达标粮食入库。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巡查组,深入各收储库点检查收购工作。
下一步,中储粮总公司及有关分公司将继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密切关注市场,做好仓容准备工作,及时按国家指令在符合条件地区启动最低价收购,努力保护农民利益、方便农民卖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