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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业60年:中国渔业世界第一
发布时间:2009-09-06 21:49 分类:农业资讯
(供稿:国土资源部) 我国拥有18000多公里的大陆岸线,6500多个岛屿,约300万平方公里的主张管辖海域。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海洋事业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发展壮大,管理思路由侧重海洋科研调查向综合协调海洋事务转变,管理领域由近岸海域向世界大洋和地球两极拓展,管理方式由传统的计划体制向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并举的现代化模式发展。
一、我国海洋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
我国的海洋管理经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艰难曲折、励精图治的发展之路。1958年,为掌握我国海洋的基本情况和维护国家海疆安全,国家组织了 “中国近海环境与资源综合调查”,并于1964年组建了国家海洋局。如今,海洋管理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包括发展海洋经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防安全、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研调查,以及拟订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政策和规划,管理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多项内容的综合管理体系。
(一)海洋战略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这项工作基本上是空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海洋开发热潮不断高涨,同时很多地方也出现了开发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等混乱局面。通过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综合性或专项性的管理政策和战略规划。上世纪90年代,我国制定了《全国海洋开发规划》、《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进入本世纪,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规划。这些政策规划的实施,为统筹海洋经济协调发展,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提供了的科学指南。
(二)海洋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管理规定》、《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海洋法制体系。进入新世纪(31.78,-0.10,-0.31%),海洋法制建设又实现新的突破,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管理法律体系,对联合国所倡导的海洋综合管理模式做出了开创性的探索。
(三)海域使用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多年来,我们努力创新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认真贯彻海域权属管理、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海域有偿使用三大管理制度,海洋开发活动正逐步朝着“有序、有度、有偿”的方向发展。2008年共颁发各类海域使用权证书9120本,确权海域面积22.5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8.9亿元,督查各类违法案件2000余起。通过严格行政执法,保证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海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海洋的可持续利用。为此,一是加大了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国609个陆源排污口、 22个海水浴场、16个滨海旅游度假区、19个赤潮监控区、18个生态监控区进行了连续监测工作,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二是加大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先后建立了15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12个海洋特别保护区。三是组织编制并正在实施国家重点海域保护规划和省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我国中远海海域海洋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近岸局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五)海洋科研调查能力持续增强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由卫星、浮标、潜器、岸站、船舶等组成的海洋立体监测网,对海浪、海冰、风暴潮、赤潮、海上溢油及海滨浴场环境质量实现了业务化监测预报,为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良好服务。海洋基础研究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稳步推进。海水淡化利用技术进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为缓解我国淡水资源紧缺局面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海洋生物技术异军突起。我国海岸带、海岛和近海海洋综合调查等一大批专项的实施,为海洋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数字海洋信息框架构建工作也全面铺开。
(六)海洋公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海洋业务系统建设步入新的历史时期,海洋公益服务事业全面发展起来。逐步形成了海洋环境监测网、海洋数据传输网、海洋环境预报系统、海洋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从1986年7月1日开始,每日定时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布海浪等信息预报,为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海洋运输、海难救助等提供专项预报。2006年,国家海洋环境数值预报系统升级换代并业务化运行;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发布了数百次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目前,我国首个“数字海洋”公众服务系统已正式启动,初步实现了对海洋的数字化、透明化和可视化表达,是中国“数字海洋”建设迈向应用服务的一个重要标志。
(七)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2000年以后处置侵犯我国海洋权益事件300余起,涉及国家十多个,其中包括在东海成功跟踪监视日本的沉船打捞活动。2006年起,维权执法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中国海监巡航执法由不定期转为定期,开始在黄海、东海、南海北部、南海南部进行定期维权巡航工作。2008年,我海监船对南沙全部岛礁进行了抵近观察,对外国军事测量船非法在我管辖海域调查进行了监视执法,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实施了巡航执法,以实际行动宣示了我政府的立场和主张,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八)极地和大洋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
随着海洋管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国极地和大洋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展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调查之后,已组织实施了20 个航次的大洋科学考察,取得了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富集区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大洋一号”船在执行第19航次的任务中,在印度洋成功发现了新的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域,实现了中国人在该领域“零”的突破,也是世界上首次在该区发现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并“捕获”其样品。我国自20世纪 80年代初期开始有计划地发展极地事业,到2009年,共进行了25次南极科学考察,3个年度的北极科学考察,先后建立了南极长城站、中山站、北极黄河站,2009年2月2日,我国首个南极内陆考察站—中国南极昆仑站在南极冰盖最高点的正式建成,标志着我国南极考察已迈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
海洋综合管理的加强,有效促进了海洋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海洋开发秩序的好转,从而推动了海洋事业特别是海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60年来,已形成了13个主要海洋产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水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业、沿海造船业等在国内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国际市场也具有了相当的竞争力。我国海洋渔业和盐业产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造船业居世界第三,商船拥有量世界第五,港口数量及货物吞吐能力、滨海旅游业收入位居世界前列。海洋产业的迅猛发展给海洋经济带来了勃勃生机。1978年,我国海洋产业总产值只有60多亿元,改革开放30年中高速递增,2008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97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由不到1%增加到9.87%,一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一、我国海洋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
我国的海洋管理经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艰难曲折、励精图治的发展之路。1958年,为掌握我国海洋的基本情况和维护国家海疆安全,国家组织了 “中国近海环境与资源综合调查”,并于1964年组建了国家海洋局。如今,海洋管理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包括发展海洋经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防安全、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研调查,以及拟订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政策和规划,管理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多项内容的综合管理体系。
(一)海洋战略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这项工作基本上是空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海洋开发热潮不断高涨,同时很多地方也出现了开发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等混乱局面。通过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综合性或专项性的管理政策和战略规划。上世纪90年代,我国制定了《全国海洋开发规划》、《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进入本世纪,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规划。这些政策规划的实施,为统筹海洋经济协调发展,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提供了的科学指南。
(二)海洋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管理规定》、《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海洋法制体系。进入新世纪(31.78,-0.10,-0.31%),海洋法制建设又实现新的突破,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管理法律体系,对联合国所倡导的海洋综合管理模式做出了开创性的探索。
(三)海域使用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多年来,我们努力创新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认真贯彻海域权属管理、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海域有偿使用三大管理制度,海洋开发活动正逐步朝着“有序、有度、有偿”的方向发展。2008年共颁发各类海域使用权证书9120本,确权海域面积22.5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8.9亿元,督查各类违法案件2000余起。通过严格行政执法,保证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海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海洋的可持续利用。为此,一是加大了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国609个陆源排污口、 22个海水浴场、16个滨海旅游度假区、19个赤潮监控区、18个生态监控区进行了连续监测工作,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二是加大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先后建立了15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12个海洋特别保护区。三是组织编制并正在实施国家重点海域保护规划和省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我国中远海海域海洋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近岸局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五)海洋科研调查能力持续增强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由卫星、浮标、潜器、岸站、船舶等组成的海洋立体监测网,对海浪、海冰、风暴潮、赤潮、海上溢油及海滨浴场环境质量实现了业务化监测预报,为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良好服务。海洋基础研究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稳步推进。海水淡化利用技术进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为缓解我国淡水资源紧缺局面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海洋生物技术异军突起。我国海岸带、海岛和近海海洋综合调查等一大批专项的实施,为海洋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数字海洋信息框架构建工作也全面铺开。
(六)海洋公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海洋业务系统建设步入新的历史时期,海洋公益服务事业全面发展起来。逐步形成了海洋环境监测网、海洋数据传输网、海洋环境预报系统、海洋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从1986年7月1日开始,每日定时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布海浪等信息预报,为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海洋运输、海难救助等提供专项预报。2006年,国家海洋环境数值预报系统升级换代并业务化运行;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发布了数百次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目前,我国首个“数字海洋”公众服务系统已正式启动,初步实现了对海洋的数字化、透明化和可视化表达,是中国“数字海洋”建设迈向应用服务的一个重要标志。
(七)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2000年以后处置侵犯我国海洋权益事件300余起,涉及国家十多个,其中包括在东海成功跟踪监视日本的沉船打捞活动。2006年起,维权执法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中国海监巡航执法由不定期转为定期,开始在黄海、东海、南海北部、南海南部进行定期维权巡航工作。2008年,我海监船对南沙全部岛礁进行了抵近观察,对外国军事测量船非法在我管辖海域调查进行了监视执法,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实施了巡航执法,以实际行动宣示了我政府的立场和主张,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八)极地和大洋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
随着海洋管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国极地和大洋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展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调查之后,已组织实施了20 个航次的大洋科学考察,取得了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富集区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大洋一号”船在执行第19航次的任务中,在印度洋成功发现了新的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域,实现了中国人在该领域“零”的突破,也是世界上首次在该区发现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并“捕获”其样品。我国自20世纪 80年代初期开始有计划地发展极地事业,到2009年,共进行了25次南极科学考察,3个年度的北极科学考察,先后建立了南极长城站、中山站、北极黄河站,2009年2月2日,我国首个南极内陆考察站—中国南极昆仑站在南极冰盖最高点的正式建成,标志着我国南极考察已迈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
海洋综合管理的加强,有效促进了海洋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海洋开发秩序的好转,从而推动了海洋事业特别是海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60年来,已形成了13个主要海洋产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水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业、沿海造船业等在国内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国际市场也具有了相当的竞争力。我国海洋渔业和盐业产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造船业居世界第三,商船拥有量世界第五,港口数量及货物吞吐能力、滨海旅游业收入位居世界前列。海洋产业的迅猛发展给海洋经济带来了勃勃生机。1978年,我国海洋产业总产值只有60多亿元,改革开放30年中高速递增,2008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97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由不到1%增加到9.87%,一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