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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四招打造“阳光低保”
多年来,淮北市始终坚持规范化管理,立足于打好“防”的基础,畅通举报渠道,着眼于强化“治”的手段;着力于“处”的力度,力求做到“无缝可钻、有乱必查、查而必处、处而必严”,倾力打造“阳光低保”工程。
双管齐下核实收入
在濉溪县五沟镇五沟村,参加低保家庭收入评议的人员不仅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包村干部、还有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不仅在村委会公开栏公开,还在村边路口公开以及村广播公开。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来源逐渐增多,呈现多元化、隐形化的态势。如何准确核实农村低保家庭的收入,是各地低保工作人员共同面对的难题。
针对农村低保涉及人员多、家庭收入复杂且变动大的问题,淮北市综合采取“以家庭收入核算为主、以群众民主评议为辅”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较好地解决了低保对象收入核算难问题。一是首先完善《淮北市农村低保实施细则》,细化家庭收入的种类和标准,民政部门根据三年来全市农村家庭收入运行情况,把农村家庭的种植业、养殖业、务工、运输等主要收入项目设定一个具体标准。对难以确认的农业收入,结合土地流转价格来确定,把家庭收入做实、做细、做准。二是明确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首先规定参评人员类别。参加评议人员中要有村民代表、村干部、包村干部在场,公开进行评议,旨在制衡村干部在低保问题上的决定权。同时,明确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条件的还可通过村广播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切实遏制农村低保发放和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真正做到“报上的事实清楚、评议的客观公正、分类的准确合理、公开的明白细致”。
“四个规范”破解难题
在以往的农村低保工作中,常会出现民主评议不规范、以会代评,动态管理不到位,分类施保不科学,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种种现象。
针对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淮北市通过规范农村低保实施程序等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了《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明确实行县(区)、乡(镇)、村三级管理,细化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责任,强化动态管理和分级管理。为了减少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等现象,该市对孤寡、大病、重残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其他因意外事故致贫人员每季度核查一次或随时组织核查;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一年一复审、一年一认定的办法,做到“补助有升有降、人员有进有出”。
规范公开内容。要求低保公示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公示人名、家庭人口、住址、收入状况、救助标准。
规范考核标准。出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考评暂行标准》,细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保障面、补差标准、经费投入、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等方面的考核指标,确保低保制度执行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规范档案管理。统一组织印制农村低保表、册、证,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对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并建立季报、统计和通报制度。
“三查”确保群众利益
今年8月,淮北市开展了农村低保“回头看”活动,组成核查组,逐乡、逐村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确保对象界定准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审批程序规范透明。此次“回头看”还对个别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程序走过场、群众有意见的问题给予了严肃查处。
有乱必查、查而必果。在加强农村低保监管上,淮北市抓好“三查”。一抓定期检查。每年市、县民政部门成立专门检查小组,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进村入户,重点检查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公示情况等;二是抓不定期检查。针对重点工作、特殊阶段,采取暗访的形式,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检查,以此推动工作,减少违规现象;三抓举报查处。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当地民政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确有违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同时,该市还畅通渠道,在相关媒体上开辟“行风对话”、“民生热线”等栏目,积极宣传低保政策,公开咨询电话,并多渠道畅通群众咨询、投诉电话。
责任追究严防违规
淮北市还注重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地进行,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质量。不久前,为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淮北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了《淮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该办法对低保过错责任追究范围、低保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低保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从严治政、有错必纠”的原则,县(区)、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城乡低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领导责任人,低保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级负责追究到位。
淮北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说,今年以来,该市已依法处理了2起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当事人追回低保金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转载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