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发合作社 2014-06-06 09:30
农民合作社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可以通过合作社组织形式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实体化运营并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原有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晰、成员边界不明确,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临着弱化、虚化、边缘化的困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之一,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到每个成员,组建合作社,优化配置资源要素,并可以利用集体闲置土地或建设用地、厂库房、废旧校舍等资源资产参股或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中获得盈余分配,从而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国家对农村的投资、补贴等也可更多地通过合作社来体现和实现,形成一种新的集体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