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e商 2014-07-11 10:46
“公司加农户”模式
“公司加农户”模式是一种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具有很高的创新性和极大的潜在力。在对该制度做相应的评价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溯源该制度,以得出一个一般的认识。经过笔者收集资料,关于该模式有:
问题的提出
“公司加农户”模式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关于它的起源,经过笔者的考察。溯源到1993年初,潍坊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口号,这个口号的提出催生了“公司+农户”模式,潍坊也成为了中国最主要的蔬菜种植、加工、出口基地。
具体而言,“公司+农户”形式的主要特点是:
“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结成紧密的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体系,其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联结方式是合同契约。“龙头”企业为生产基地、村或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有的还实行优惠价格并保证优先收购,农户按合同规定定时定量向企业交售优质产品,由“龙头”企业加工,出售制成品。也就是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结合机制,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的组织类型。
龙头单位与签约农户之间利益关系一般包括:
资金支持、无偿或低偿服务、低价供应或赊销生产资料、保护价格制度等等。这种类型目前比较普遍,在养殖特别是外向创汇农业中最为流行。
可以说该模式的提出,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农户的积极性,拓宽了农民致富的途径,弥补了农户分散不集中的现状。
金昌洋葱 2014-07-1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