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号)的规定及公安县2008-2010年人口、生猪出栏量、存栏量等统计数据测算,省财政厅以鄂财商[2012]53号文件下达给公安县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96万元。
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造和粪污处理;支持推广“150”标准化养猪模式;支持“150”和“发酵床”模式小区建设;支持家庭式生猪规模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生猪养殖大户贷款贴息;生猪标准化生产的技术服务与培训、生猪动态监测、疫情监测及疫病防控等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