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圆满结束 10部门参与
2009年四月至八月国家开展的全国范围的粮食库存清查工作目前已顺利结束。2009年三月末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总库存4508亿斤(原粮),账实相符率为99.7%。其中,总库存中超过一半以上的粮食为2008年收获的新粮。
清查结果表明,2009年3月末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总库存4508亿斤(原粮),账实相符率为99.7%,质量总体良好,质量合格率为97.1%,宜存率为99.1%。总库存中超过一半以上的粮食为2008年收获的新粮,库存品种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布局进一步改善。
全国粮食库存管理喜中有忧
此次粮食清仓查库结果表明,全国粮食库存管理总体良好,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检查时点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但粮食库存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企业库存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个别企业管理粗放,存在执行政策不规范,少量政策性粮食质量较差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认真督促落实。
国家10部门参与清查粮库
据了解,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行自上而下部署组织,自下而上进行全面清查。国家成立了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储粮总公司10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的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地方省、市、县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粮食库存进行彻底清查。
县级自查 市级普查 省级复查
据介绍,这次粮食库存清查分为县级政府组织督导企业自查、市(地)级政府进行全市普查、省级政府进行复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和检查结果汇总整改等阶段。清查工作以2009年3月末为检查时点。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检查人员实行统一抽调、集中培训、混合编组、本地回避;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库存的中央事权粮食、地方储备粮和企业商品粮实行“在地检查”。
这次库存清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逐级签字确认。同时,加大涉粮案件查办力度,各级监察、审计和粮食等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电话。部际联席会议和省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共受理群众举报154件,其中与粮食库存管理有关的93件已全部查结,基本属实的14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637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督导
这次粮食库存清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共邀请637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督导清查工作,提高了清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