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是《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的第12天,人保财险江苏省苏州市相城支公司总经理王志清将69926.36元赔款送到漕湖生物农业示范园董事长徐洪生手中。
据了解,相城区北桥街道漕湖村兴湖生态农业合作社2012年5月份投保了政策性农业蔬菜大棚保险,各级政府承担保费80%,合作社自缴保费1万元。今年2月底,风雪将500户蔬菜大棚压垮,人保财险相城支公司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查勘理赔工作,并已赔付340万元, 500多农户受益。
据统计,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在2012年全面推广政策性农业蔬菜大棚保险,当年承保蔬菜大棚33357亩,占全市设施农业的70.9%。收取保费1287万元,其中大部分来自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付部分最高不超过20%。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农村协保员队伍,覆盖了所有涉农村镇,初步形成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络。” 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经理王志平向记者表示。
记者看到,在2000多亩的相城区漕湖生物农业示范园蔬菜大棚前,人保财险员工接受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开展宣传《农业保险条例》活动,使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准确把握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