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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光让农民扛起淘汰“毒农药”重任
淘汰毒农药是农民的事,又不全是农民个人的事。国家除了对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大力发展高效低毒的生物农药。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农业产业链,通过专项补贴让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成本降下来,才能真正让农民尝到淘汰“毒农药”的甜头。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上世纪60年代,一本《寂静的春天》促进了社会环保意识的觉醒。在这本书中,作者蕾切尔·卡逊描述了可怕景象——没有鸟、蜜蜂和蝴蝶等各种生物的“寂静”世界,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元凶就是高毒性的农药DDT。这本著作出版后引来轩然大波,美国也在1972年禁止使用DDT。近年来,我国也曾发生不少滥用农药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批有毒农药先后被禁止使用。此次在立法层面上,明确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不仅是对公众身体健康的保障,对解决社会关注的土壤污染问题来说同样是一大利好。为了不让“寂静的春天”在中国上演,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必不可少。
但也必须认识到,动辄对农药喊打喊杀并非理性,而要在保证农产品生产和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社会上也有一种观点,担心限制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作物减产,抬高生产成本,给收入本就不高的农民带来更大负担。当然,这一担忧不是没有理由。但在笔者看来,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除了对公众健康的好处之外,对农业和农民自身而言也绝非坏消息。只要有适当的补贴、引导机制消化转型成本,这反而是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绝佳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