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安生 2009-09-07 12:14
2009年上半年汽车产业惠农政策
●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内容包括: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
●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从国家战略层次确定了第一个产业振兴规划。
●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关于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的通知》公布,主要内容是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这是获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内容之一。
●3月10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之后,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
●3月30日,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加快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努力开拓农村汽车市场。
●4月13日,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公布。补贴范围最终扩大到商用车的大多数车型,补贴资金由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
●6月10日,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6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根据细则,农民购买或换购每辆汽车最高可获得补贴5000元,购买每辆摩托车最高可获得补贴650元。补贴资金将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民。
●6月15日,《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采购有关问题的说明》指出,鼓励政府采购中广泛使用自主品牌。
●6月27日,商务部、财政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预计7月中旬左右正式出台。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4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3000元;报废其他车型,每辆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