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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宗农产品调控不宜直接干预价格

发布日期:2020-12-18 14:51 浏览:823次 收藏

小宗农产品的单户家庭消费量低,对其他农产品的价格传导弱,其价格波动主要源于种植面积、异常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供应量波动,部分源于投机炒作。有必要从稳定生产能力、促进均衡上市入手,建立健全小宗农产品市场运行调控制度。

近期,葱姜蒜价格上涨引发社会关注。一度流行的“蒜你狠”“姜你军”“向前葱”等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对此,有观点呼吁政府应出手予以价格干预。小宗农产品涨跌本属正常,政府调控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量不直接干预价格,更多为农产品均衡上市创造条件。

我国农产品大体分三类:一是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二是蔬菜水果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三是以葱姜蒜为代表的小宗农产品。第一类是政策支持和稳产保供的重点,价格不完全靠市场形成,市场运行相对稳定;第二类和第三类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本身高度市场化,价格波动极为频繁。目前,我国对重要农产品已有很完备的价格形成机制,但对鲜活和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还处在起步阶段,时常遭遇被动调控、调控过度或调控缺位等尴尬。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的过程,农产品价格必然受季节、气候、周期等因素影响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这种波动总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行业优胜劣汰。因此,不能对农产品价格有苛刻的期待,希望其静如止水。所以,对鲜活和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必然是有限的,不能一有波动就出手,否则会扭曲价格机制。当然,也要避免过山车式的大起大落,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定重点品种和主要产区,明确调控的时机、方式、重点和目标。

总体看,小宗农产品的单户家庭消费量低,对其他农产品的价格传导弱,其价格波动主要源于种植面积、异常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供应量波动,部分源于投机炒作。近年来,小宗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于其相对耐储存,加之仓储条件改善,中间商采用冷库储存已成为常态。虽产地集中,但却是由散户种植,这导致投机炒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毕竟受制于整体供应形势,也无碍大局。

产地集中、分散种植、库存销售的特点,导致小宗农产品价格天然波动较大。6月份至8月份是新蒜上市期,也是大蒜的休眠期,可在室温下安全储存。从9月份起,大蒜无法正常保存,蒜农必须在8月底前将全部大蒜出售给经纪人,放到储存商的冷库。因为库存量已定,9月份至来年5月份间决定蒜价的主要因素是市场销售情况,储存商间的博弈影响了价格走势。

因此,有必要从稳定生产能力、促进均衡上市入手,建立健全小宗农产品市场运行调控制度。

明确目标,兼顾农民市民利益。市场调控的政策取向应聚焦促进市场均衡,对农产品价格不过多干预。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往往“调高”不“调低”,调控预案只在价格暴涨时启动。殊不知,价格暴跌必然影响来年的种植积极性,从而导致此后的报复性上涨。可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合理收益不可偏废。

明确方式,探索目标价格制度。蔬菜大省山东已试点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各地不妨探索小宗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将价格和补贴分离,在价格过低时补贴农民,在价格过高时补贴市民。目标价格可参照前3年集中上市期的平均收购价。在价格低时,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参保农户赔付价格跌幅部分;在价格高时,政府采取发放涨价补贴等方式,减少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明确重点,做大做强专业农户。农产品产销信息不对称,市场预警体系不完善,导致农民“看不见、用不上”生产信息,是盲目跟风种植的根本原因。要尽快建立面向主产区农户的农业信息服务发布系统,合理引导种植户和市场预期,在获取信息和储藏两方面壮大农户力量。当然,从长远看,还要靠生产条件改善、贮藏设施技术提高等,这是个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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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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